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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沒反光腳踏車,我倒地,後車撞我死亡,家屬要告我,怎麼辦?

網友:我妹在一個下雨天的晚上發生車禍他騎機車
,他先撞上一輛沒有任何反光標誌的腳踏車他就倒在地上沒起來,

 

經過一分鐘之後被後方一輛機車撞上我妹和我妹的機車,

後方撞上來的機車騎士就送醫後死亡了,對方一只咬定都是我們的錯,

說我們沒有現場馬上移開也沒做安全措施,我妹都倒在地上,起不來了,


怎麼做安全措施怎麼移開,那這樣子,都是我們的錯嗎???他說要告我們

 

刑法 14

(無認識之過失與有認識之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她是不能注意,所以家屬要告過失成立,難度很高。

一般而言,如果無法成立過失罪,民事賠償大多很難成立。

重要的是,沒有裝任何反光標誌的腳踏車騎士,非常可能有責任

跟據2007/08/10 聯合報報載

中南部曾發生過機車騎士晚上從後追撞騎腳踏車的老農,

結果機車騎士傷重不治;

後來法官判決老農過失致死罪,

原因是老農「未裝尾燈」,

導致機車騎士無法辨識而發生意外身亡

以上新聞,僅提供參考,


知道沒有任何反光標誌的腳踏車騎士他的基本資料?

請家屬告他

兩後車可能未保持安全距離也是造成責任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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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forno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