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資法律講座北市保險職業工會王淑琍老師2-1
用整個法條、有邏輯
用案例須懂法律基礎、而且會牽涉到其他法律
公司要解僱要結婚員工、
考慮工作性質?
空姐限體重、身高合法
秘書找女性優先判合法
判決要符合社會觀感、現代民意
因人格權而且強迫性、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結婚懷孕公司用很多小毛病資遣
有其他調整、糾正動作法院比例原則
事由超過30天?不得為強制規定
得不:不為強制規定,僱主解僱勞工
用存證信函、意願要表達達復職、立即發(三天內
、但是僱主明確書面例外 )
勞動對價:薪資&勞務
解僱:拒絕受理勞務請他書面,
但僱主可扣除您服務他家薪資、僱主舉證您拿多少錢
如小吃店老闆或其員工,前者有同業標準、後者無扣繳憑單
叫您自請離職、簽了要舉證
協調不可強制執行、不限次數、只能當和解契約。
涉及勞資糾紛先看營登
事實後來批發業、沒勞安法適用
民事會影響刑事判決
民法483-1保護勞工安全義義
職保法、舉證責任在僱主
勞資法是最低標準
當事人為了尊嚴面子
不願增減金額
可能打個先例
脫產有無責任
看時點
刑:在判決刑事損害債權356將強制執行、知判決
民法:移轉行為、假買賣
假的就無效、塗銷、
真的、撤銷、買賣給錢、第三人明知就有事
為保權利照樣告假買賣、請檢察官查明
民244
公務員登載不實
非法解僱公司用資遣費直接匯入
沒表示反對意見、可能漠示同意
原則資遣要理由、條件、條文、到達及比例原則
請款要拿身分證影本
會計寄扣繳憑單、國稅局不需要、可給基本資料
在影本空白寫
填問卷少給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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