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過張德峻老師所編撰的「車禍鑑定」一書之後,對於車禍鑑定機關之意見,感到不可思議,鑑定單位竟然可以將「黑變白」,誤導司法,加害當事人…

 

鑑定單位最常提出的意見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且並未說明原因與理由,幾個字就論定當事人有肇事因素,不但適法不當且有理由不備

 

作者張德峻 老師對適法不當與理由不備提出案例說明:

是否適用「未注意車前狀況」,應就其車前是「已然」還是「突然」,如果係「突然的車前」(即突然侵入車前的狀況)就不適用「未注意車前狀況」。

 

透過「車禍鑑定」,將一一舉例說明,讓讀者可以清楚看出鑑定單位之專業問題(因品質低落被監察院糾正),且大部分鑑定人「未依法具結」,其鑑定內容亦不具證據能力。(說明:具結後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品質不虞偏差,既係合法之證據資料有證據能力,可作為判斷之依據,又有證據證明力,無違實質正義。)

 

「車禍鑑定」是 張德峻 老師 (曾任全省各區車鑑會 資深秘書)將畢生數數十年,參與數千件車禍鑑定的經驗傳承經典,陳站長期望「車禍鑑定」一書,能夠增長讀者的「專業與正確的知識」,並成為一股公平、正義的力量,使得車禍鑑定得以改善,為車禍受害無辜者獲得平反。

 

「車禍鑑定」書籍 內容特色


超過三十件肇事重建案例
說明鑑定單位之鑑定適法不當、理由不備
提出淺而易懂、深入淺出的鑑定方法
提出鑑定問題與改革方法

「車禍鑑定」書中案例參考:

http://www.995.tw/car/07-5.htm

 

 

本書適用對象(1)相關專家


政府、民間社團、相關改革與專業人士:

鑑定|車鑑會鑑定委員 鑑定|車鑑會覆議委員 律師|車禍訴訟律師 法院|服務台諮詢人員 法院|檢察官 法院|法官 社團|司法改革基金會 社團|警察改革基金會 社團|車禍關懷團體 警察|車禍處理小組 警察|派出所員警 警察|交通隊 保險|車禍保險理賠 調解|車禍調解人 政府|立法委員 政府|交通規劃人員 政府|交通局相關 政府|監察委員 學校|交通相關系所 媒體|社會新聞採訪 媒體|新聞主持

 

本書適用對象(2)車禍當事人


因下列因素,導致當事人受害、判決不公:

車禍鑑定人|鑑定不公 車禍鑑定人|品質低落 車禍鑑定人|不知取捨 車禍鑑定人|不具結 車禍鑑定人|假專家 車禍鑑定人|未依法 車禍鑑定|理由不備 車禍鑑定|適法不當 車禍鑑定|證據不足 車禍鑑定|無法鑑定 車禍鑑定|未被採信 車禍鑑定|偽造文書 車禍鑑定|調查偏差 車禍鑑定|判決不公 車禍鑑定|黑心鑑定 車禍鑑定|無辜受害 車禍鑑定|欲平反 車禍鑑定|被誤導 車禍鑑定|公信力 車禍鑑定|被判刑 車禍鑑定|應賠償

 

如果執行「車禍相關事件」的人士,專業不足,將違法(如不依刑事訴訟法「具結」應屬違法),並且導致一連串的錯誤、造成當事人無辜受害、冤抑,且每年車禍超過300000件,死亡逾5000人,如此眾多的車禍當事人可能因此家破人亡,絕不得輕忽,不但應就車禍預防著手,並了解車禍鑑定的相關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配合案例,可明瞭車禍鑑定四十年來的根本問題,亦可從本書獲得鑑定專家的智慧菁華。

 

本書不適用(建議不要購買)對象:


非訴訟:不提供訴訟資料 (僅提供決定訴訟成敗的鑑定案例)

非保險:不提供車禍保險理賠方法或其相關資料

黑心鑑定:僅為了圖利、興訟、不顧公平正義的對象勿購買

 

本書依據法規等部分提出相關深入與專業的說明,並針對「車禍鑑定機關」之鑑定問題,提出質疑、評論,以作為相關機關團體與司法改革重要方法。

 

「車禍鑑定」書中改革建言:

http://www.995.tw/car/03-2.htm

 

 

「車禍鑑定」目錄:


城仲模 序

鍾榮吉 序

張德峻 老師自序

第一章、對鑑定應有之認識

第二章、鑑定之原則與方法

第三章、學校鑑定

第四章、選任自然人

第五章、白珪之玷

第六章、省主席推薦案例之一

第七章、省主席推薦案例之二

 

 

 

第八章、外國月亮

第九章、瓦釜雷鳴之一

第十章、瓦釜雷鳴之二

第十一章、舉枉錯直

第十二章、職員的無奈

第十三章、不送機關鑑定違法嗎?

第十四章、研究學會

第十五章、鑑定與判決

20公分*28公分 762頁,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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