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奇!沒有擦碰撞痕跡,駕駛人照負民刑責


「歡樂新聞網」獨家刊布,由車禍理賠專家:黃才昱老師答覆

日前平面媒體報導一位婦人「甲」,去年3月間,騎車經過信義街,聽到後方傳來「碰!」的一聲,回頭、發現一位騎機車的婦人,人車倒地,「甲」好心跑過去扶起婦人,並協助醫院人員扶上輪椅。

事後,該位女機車騎士卻指控,是「甲」機車後載的水果紙箱碰撞其機車左手把,才導致其摔倒骨折及血胸,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一審判無罪,但二審法官卻判處拘役50日,且不能上訴。除了刑事部份,還有民事賠償。

「甲」最不服氣的地方是,經過鑑定,她的機車及紙箱均無擦撞痕跡等,卻被判有罪還有賠錢。

 

為何無擦撞痕跡等,卻會被判有罪,擁有車禍理賠處理實務經驗非常豐富的黃才昱老師,認為的確有可能性。詳情請看歡樂新聞網(請點選以下連結))

 http://www.hnbs2006.com/newslist/newslist.php?no=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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