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當事人目前填為車主,與當時駕駛人不同我是否可提出請警方修正

本件事發經過如下 : 懇請版主協助建議小弟我該如何處理 在此先跟你說聲謝謝 !   本人駕駛之車輛 ( 車主我媽媽 ) 4 4 停放於路邊遭受另輛車撞擊,遭撞擊車輛共四輛,發生當時我與另三輛車車主皆不在現場,另輛車車主發現當場欄下駕駛,駕駛搖下窗後隨即開離現場,鄰居聯絡警方到現場處理,警員一一拍照並攝影,完成後至派出所,但是警員將對方車主叫至派出所外說要把當時的駕駛人叫出來酒測,但車主說找不到人,車主當時口頭承諾完全修復,警員再度回到派出所並告知我們時間已晚,明日另行通知各車主或代理人作筆錄,回家後約十分鐘,警員撥電話來說我的車有破胎看要不要請人先修補輪胎在開車至原廠估價,不要動不動就叫拖吊車,我說為了保障雙方權益我會選擇拖吊車來托吊並拍照。然後他就說好吧看你自己的決定。 隔日拖吊後至保養廠初步估價後,我詢問對方有沒有申請保險理賠對方說沒有,此時已經下午五點多 我越想越不對直奔派出所,員警說剛好要找我做筆錄,做完筆錄後,此時車主剛到我將估價單給與車主,車主直說總價太高,我請車主與保養場連絡,夜間九時許我想起未告知對方車主 車輛修好後要請他去繳費我才可以把車子開回來,都是我跟對方車主連絡,從此對方音訊全無。 4 8 對方保險公司來電問我當時的情況告知後,得知對方有申請理賠與車主原先告知的內容不同,問我車在哪,我告之保險處理人員在原廠,看完後刪除非本事故造成之損害後。也音訊全無。 4 10 車主來電告知保險公司不理賠,且當時他的男友因事故撞擊胸部,故離開現場就醫。萬一發生生命垂危怎麼辦,我告知他我不管它的朋友怎麼樣,我要求車輛處理到好,對方說太貴我請他找原廠因並非我估價,他說他有找到價錢比較便宜的保養廠,但是我為了保障自己因此要求一定要在原廠修復,至今 4/29 也音訊全無,電話都不聽傳簡訊也不回,車輛修好後也不繳費,我已先行繳費。 隔沒幾天因其他人都沒做筆錄警方也沒通知作筆錄,委請里長出面後,他才開始製作其他人的筆錄,並聯絡車主到場。也因此事後才補發交通事故當世人登記聯單。   目前已和解兩輛,只剩我與另一輛車車主尚未理賠他約另輛車主下各月處理要另輛車車主先繳費。我的能遙遙無期。

請問 : 1. 對方因車輛不在現場是否造成肇事逃逸也沒酒測。
  

2. 至今我聯絡不上車主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找警員

 3. 警方方面我是否可申請其他規定可申請或調閱的資料以外的東西可供申請。
4.
警方不肯我調閱監視器畫面佐證本起事故之發生經過我可否提出檢舉
暫時不要

5.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上肇事當事人目前填為車主,與當時駕駛人不同我是否可提出請警方修正。

6. 因對方保險公司不理賠,當初又想說對方會處理就好,因此沒通知我方保險公司,不知道現在通知是否  為時已晚。
 
不會

7. 我有哪些費用可以要求他支付例如 : 維修期間交通費,電話費我聯絡他的部份 ( 因都是我撥電話給他,他完全置之不理 )  

以上兩者不行

要說明,請期待版主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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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forno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