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被撞倒,砸死人,要國賠喔
路燈設置很容易但管理很難的喔(黃才昱攝66)
(台北訊)台南市一位民眾開車撞到廟前的景觀路燈,路燈倒下把一位遊客砸死,最後台灣高等法台南分院判決定主管的觀光局雲嘉南濱海風景管理處與該廟均有管理疏失,要國賠外,廟也負共同侵權要另外賠償死者家屬。

據了解,事發後檢察官在勘驗現場時,發現燈桿底部有3個螺絲固定孔,卻沒有固定螺絲,顯然風景管理處有失職責,另外,廟方也不管制任意讓車輛違規進入廟前廣場,有失職責。

法院判決,除了強制險一百五十萬外,兩單位要共負擔賠償四十萬元。

車禍處理達人黃才昱解釋,為何被燈桿砸死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要看「主力近因原則」, 明顯起因是王泰寶駕車行為所致,而 強制險只看原因的法律原,因此苦主可以申請強制險。

舉個例來說,駕車撞到堤防旁機車,致機車上民眾受傷,該位民眾有強制險權利。

但是撞上提防,反彈到機車致機車上民眾,以強制險而言,就抱歉無法申領相關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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