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大分局 佔地5000坪

巷無讓誌較窄路有讓較寬 誰是幹道?誰是支道?

 

最近有一個車禍判決新聞林某走光復南路96巷有巷名,與黃女在無名巷 兩巷口相撞 , 林某表示路面也比無名巷寬,屬於幹道,而且黃女騎車速度太快而撞上他,黃女負擔三分之一責任,判林某賠償黃女349萬元

 

交通安全規則第 90 駕駛人駕駛汽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因為有讓標誌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所以較寬有巷名要讓無名巷。

 

法律可能與一般觀念不同而且考完駕照後, 一般人有誰會去看交通法規,何況變更後的法條  ,但是遵守交通指揮人員指揮 ,號誌,標誌,標線總是沒錯。

在無號誌路口支道禮讓暫停一下,可能就減少好幾百萬的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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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forno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